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对 2024 年度成品酒运输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意愿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惠泉公司成品酒及随车促销物料等货物的汽车运输、海运集装箱运输业务。
各标段划分及承运车辆要求如下:
二、投标方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以上,并需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如财务报表或银行信用证明,以证明财务实力和可靠性;
3.有两年以上从事快速消费品物流运营经验,提供相关运营证明材料,并具备参投标段要求的自有车辆资源。
三、承包合同期限
承包合同期限壹年,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
四.投标报价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指从起运地惠安将货物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包含文件约定服务事项的价格。
2.投标人填写标书时, 应使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规 范,不得涂改,报价金额应采用大小写,汽运报价货币单位为元/吨,海运报价货币单位为元/标准柜(20 呎/40 呎)。
3.投标人参投标段不受限制, 可根据自有车辆资源情况对多个标段进行报价。
4.投标人对每一条运输路线只能报一个价格, 本次投标不接受选择性的报价。
5.投标人的报价包括车辆所有的运营费用,即车辆折旧费、 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人员工资、管理费及税金(中标单 位应开具 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投标人的报价是作为结算运输费用的唯一依据, 招标单位不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
6.投标运输价格: 以招标单位现行基础运价(见标书) 来 确定承运价格(含税), 不接受高于基础运价的投标报价,报价高于基础运价视为废标。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每个标段壹拾万元人民币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前汇入招标单位账户。 原承运商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可抵用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前补足履约保证金。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存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 惠安 工商银行
账 号: 1408011109001000940
8. 当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8.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8.2 中标人未能做到: ⑴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⑵按招标文件约定缴足履约保证金;
8.3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因自身因素无法实现投标承诺;
8.4 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进行围标、串标及违反招标相关法 律、法规,扰乱招投标秩序。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保证金。
8.5 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转包, 招标单位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解除承运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五、招标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议标的方式。最终中标单位由 招标单位根据投标方报价及企业实力、信誉、服务水平和运营 经验等情况综合评议选定,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同等条件下原承运单位有优先续约权。
2. 投标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成立招标评标组,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评标、定标, 确定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应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承运合同。
4.评标结果由招标单位电话或书面通知,对于落标单位招标方不进行解释, 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咨询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 请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前与 招标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咨询、实地勘察 运输路线,提交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缴交保证金,领取标书。 单位资质材料包括: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企业简介(包括从事快速消费品物流运营情况介绍) 。
5.投标单位自有车辆明细表(附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6.物流服务项目方案设计、服务建议书及承包经营服务措 施(主要说明在合同期限内做好承包经营工作措施,项目负责人情况介绍,车辆技术人员配备, 以及驾驶员状况)。联系人:骆新梅,电话:13959918581。咨询人:李庭芳,电话:1359977615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需将投标报价表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密封并盖章,封面注明“成品酒运输项目”,交至招标方福建省燕京惠 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骆新梅处 , 电话:13959918581,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