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碎瓶渣进行招标,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并有意愿的各单位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及数量
燕京惠泉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碎瓶渣,具体数量以公司实际产生数量为准。
二、投标方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废品经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个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个人),投标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投标人,需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10:00时前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单位账户(开户单位: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惠安县工商银行,账号1408011109001000940)。
3、投标不中者于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补交肆万元(合计伍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如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不签订承包合同或无故中途擅自不履行合同时,招标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出现串标现象, 将给予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三、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自 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承包期限为半年。
四、招标评标办法
1.计量依据:以惠泉公司地磅过磅重量为准,以吨为单位。
2.报价方法:本次招标项目依照碎瓶渣颜色分为纯白色和绿(棕)混合色两种(报废瓶除外),分开报价,合并投标。
3.评标方法:(1)本项目的评标定标办法采用最高投标价中标办法,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书,价高者中标,在同等条件下老客户有优先中标的权利。(2)严禁围标、串标等行为,扰乱招投标秩序,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保证金。
4.货物的装车及运输:货物装车和运输车辆及其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交款方式:货款每月结算,每月5日前承包商要把货款汇往招标方指定账户,如逾期未付款,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6.招标结果由我司评标结束后电话或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应在定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外,违反合同将追究法律责任。
7.中标者不得转包,否则一经发现我司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没收保证金。
8.进出我司的运输车辆应遵守我司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将按惠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咨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之前向招标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或咨询,并提交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并盖章)。联系人:骆新梅,电话:1395991858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需将投标书(把投标价格大、小写写在醒目位置并密封和盖章)封面注明“碎瓶渣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人相关营业执照(盖章)或身份证复印件等,交至招标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骆新梅处,(邮寄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城北工业区惠泉北路1999号),电话:13959918581,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上午10:00 时前上交,超时作废。
附件:惠泉公司碎瓶渣报价书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